8月20日,Donews从商业软件联盟(BSA)中国代表处获悉,番茄花园案20日上午一审宣判,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三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其他涉案人员及法人单位也被判处刑事处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具体结果如下: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商业软件联盟中国代表处表示,番茄花园网站是一家主要提供盗版软件下载的网站,其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国内外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其中包括商业软件联盟成员公司的产品,给相关权利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商业软件联盟代表其成员公司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
商业软件联盟中国区总监兼首席代表张全胜表示,商业软件联盟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通过教育计算机用户关注软件版权和计算机网络安全。